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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前职员涉嫌非法吸存
2015-05-12 05:45:12
 

  本报杭州5月11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胡学军)这段时间,一则杭州某银行前职员疑卷走储户3亿元存款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今天,杭州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5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接到报警:陆续有群众到延安路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门口聚集,称钱财被骗,要求银行归还。接警后,下城警方依法立案侦查。经查,中国银行原员工陆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5月6日,陆某向下城警方投案自首,另3名犯罪嫌疑人也于5月9日凌晨被警方抓获。目前,4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初步调查,自2010年起,陆某伙同李某等人,以可通过其办理高息存款为由,诱使客户将资金(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交于其办理,并伪造银行承诺函,吸收储户资金。警方正在全力侦办此案。至于具体涉案金额,警方还需进一步核实。

  金融专业人士指出,购买理财产品有3点必须注意:存款必须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储户与银行签订合约,期限以活期、3个月、半年、一年、3年、5年为主,收益率固定,以银行挂牌为准;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认真了解产品内容,主要是产品的投资标的、预期收益情况等,同时要识别是银行自己发售的产品还是代销的产品,如果是代销,是否有代销合同;对于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工商、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小微

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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