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佳惠子)5月11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江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5%。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6%。
据测算,在4月份1.5%的CPI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影响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0.4个百分点。
4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五涨三降。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上涨约1.33个百分点,即近九成的涨幅是由食品价格上涨引起的。其中,粮食价格上涨2.2%,菜类价格上涨11.7%,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6%。而油脂价格则下降4.9%。
当月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8%、0.9%、1.2%和1.1%;烟酒、交通和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6%、0.9%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