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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暴力犯罪男性多
2015-05-12 01:05:18
 

  西城检察院公布统计数据 建议采取登记走访机制

  近日,随着“男子街头残忍殴打孩子”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精神病人暴力犯罪这一特殊情形再次引起热议。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西城检察院了解到,自2009年底至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该院受理采取暴力方式犯罪的精神病人案件共20件20人,涉案病患中超过8成为男性。

  暴力案件男性多

  据该院统计,此类案件中涉案病患男性占17人,女性3人,男性占总人数的85%。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受理强制医疗的无责任能力精神病患者2人,均为男性,并有放火、寻衅滋事等行为。

  涉案多为无业者

  西城检察院表示,此类案件犯罪主体,以无业者居多。同时,文化水平较低也成为显著特点,据统计,涉案人员初中文化水平以下者就达11人。

  犯罪过程中,持有如尖刀、菜刀、铁锤等凶器或器械者超过半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所侵害的犯罪对象除少数为家庭成员外,多数是其朋友、同事、邻居等。另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7位民警因此受伤,例如发生在2010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在本市西城区某小区,杨某持刀将接警后到现场处置情况的民警面部砍成重伤,并将巡防队员及小区保安人员砍成轻伤。

  以人身伤害为主

  虽然上述案件中造成不少被害人受伤,但并未出现有死亡情况。西城检察院表示,在致人重伤的6起案件中,均与精神病人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也无法明确、贯彻自己的意图有关。

  从犯罪后果看,往往造成了严重的遗患。如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贾某造成前夫及一名女子被硫酸毁损容貌,被害人二人因可怜其精神疾病,未要求经济赔偿,但容貌损毁将严重影响未来的生活。

  采取登记走访制

  西城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文秀建议称,应建立登记、走访机制。“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如果可以定时走访,就有可能及时发现精神病人的暴力倾向,可以向其家属或相关部门提出收治的建议。”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小微

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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