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5月9日电(记者朱峰)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5月初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安排就近入学。
按照石家庄市的最新规定,2015年,石家庄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为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人性化,石家庄市的招生政策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安排就近入学。例如适龄儿童、少年的母亲是独生子女,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可依据其外祖父母的房产就近入学,以此类推。
石家庄市教育局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弱势、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随班就读或集中办班等形式保障残疾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