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8日电(记者李光正)5月7日,为推进铁路建设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举办共同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签字仪式,双方将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及预防教育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强化铁路检察系统的专门检察职能。
中铁大桥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纪委书记陈攀表示,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行业是一个廉洁风险更高的行业,通过检企联系配合机制,可以从源头上强化监督约束,更好地推动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促进国有铁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铁路建设企业业务范围广,经常跨地区作业,以往每到一处,就要与当地检察机关建立联系,由于同时施工项目较多,通常需要与数十家检察院沟通,企业相关工作压力很大。联系配合机制建立后,可以减少沟通成本,由铁路运输检察院行使专门检察职能。“无论项目在哪,只有一个‘婆家’。”陈攀比喻道。
“通过这一机制,有利于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涉铁建设领域独立行使检察权,减少相关案件在地方上受到的行政干扰,保证司法的公正。”南京铁路检察院检察长邱友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