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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5-07 10:24:04
 

  近期,庆阳市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的典型问题。

  1.镇原县国土局局长王诚虎违规操办丧事等问题。2014年5月25日,镇原县国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诚虎在老家为其父操办丧事,其中收受下属人员及服务对象礼金4790元和价值1110元的礼品。镇原县纪委合并王诚虎其他违纪问题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县国土局纪检组长李萍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镇原县委已对王诚虎进行免职处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庆阳市纪委责成镇原县委对分管国土局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荔维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西峰区温泉镇黄官寨村东庄组违规接待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黄官寨村东庄组共支出接待费18978元,违反了村级零接待制度。调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4月20日,温泉镇党委给予黄官寨村党总支委员、东庄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柳宝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黄官寨村党总支、村委会按法定程序罢免其东庄村民小组长职务;对黄官寨村党总支书记吴廷全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的监管;对黄官寨村纪检委员冯永兴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村务财务监管。

  3.华池县扶贫办虚列培训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4年6月11日、25日,华池县扶贫办两次举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培训班,该办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彦锦指示报账员宋占怀共虚列培训费91100元,用于偿还拖欠县招待所历年接待费。2015年4月28日,华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彦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报账员宋占怀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县扶贫办纪检组长李旺龙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市纪委责成华池县委对分管扶贫办的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成科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庆城县法院魏鸿权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11月,庆城县法院民二庭审判员魏鸿权在案件审理中收受原告委托代理人鸡蛋1箱、清油1壶。在案件调查期中,魏鸿权将所收受物品交回单位,目前已退还当事人。2015年4月9日,庆城县法院给予魏鸿权警告处分,并对民二庭庭长李广赟进行告诫约谈,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庆城县纪委对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振华进行提醒约谈,督促其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

  5.庆城县法院赵生涛收受礼金问题。庆城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赵生涛在主审被告人李某某等贪污案时,非法收受李某某礼金5000元,在没有严格审查其医学鉴定书的情况下,提请审委会对李某某作出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2015年4月2日,庆城县纪委给予赵生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4月9日,庆城县法院给予赵生涛撤职处分。庆城县纪委对县法院时任分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凯山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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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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