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宏阳)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涉嫌在814路公交车上纵火的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男子纵火原因为对拆迁补偿不满。
根据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报,这名男子是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陈某(男,64岁),家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5月5日上午,他因对2007年大兴区西红门镇对其自家住宅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欲前往区法院进一步商谈案件进展,如答复不满就准备在现场制造事端。
陈某携带装有汽油、酒精及食用油等易燃物品的背包,从三河市燕郊上上城五期站乘坐814路公交车行至通州区白庙综合检查站时,因看到检查站民警正在认真开展盘查、检查工作,想到城里安全检查会更严格,就决定在现场制造影响,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解决个人诉求,便将随身携带的包裹点燃,导致车辆起火。
司机发现异常后,迅速停车。执勤民警会同司售人员及时疏散乘客,并将纵火男子控制,将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工作中。警方和公交集团将对迅速果断处置突发情况的814路公交车司售人员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