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 杨凯淇)“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变‘事后救火’为‘事前预防’。”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兼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庄荣文5日在北京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侨务部门要在加强侨务立法、特别是侨商投资权益方面立法的同时,建立健全侨商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搭建全国性为侨商服务法律网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当日,以“投资‘一带一路’,法律先行”为主题的“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网上活动月”活动依托中国侨网正式启动。活动旨在助力广大侨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作用,加强中小侨商依法维权能力。
庄荣文坦言,过去一段时间里,侨务部门在依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中遇到了诸多困难,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侨胞既强烈渴望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同时维权服务手段相对有限。
他介绍说,根据国务院侨办于2013年开展的专项调研结果显示,在维权方面,侨商普遍存在知识储备不足、方法手段不足、法律专才不足的问题。此外,侨胞在投资过程中存在的误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信访不信法、内部管理不到位、反映问题迟延、侨的意识淡薄等。
为此,国务院侨办和地方各级侨办将更多地关注两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涉侨立法,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侨胞整体法律意识、法律武器运用能力。“在当今法治环境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在全社会共同构建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若还存有老观念,寄望于侨务部门以行政干预的手段解决涉侨经济投资纠纷,就变得越来越不现实。”
庄荣文说,侨务部门将积极探索“侨办牵头,各地侨商会、法律顾问团参与,社会有关部门联动”的模式,通过咨询、讲座、巡讲、会诊、调研、走访、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广大侨商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法律安排在侨商投资之初提前介入,引导侨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
庄荣文告诉记者,2015年是国务院侨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重要开局之年,为此专门制订的相关工作计划已陆续开展起来。如正在编制中的《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以及为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具体服务工作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会在事前、事中、事后,尽我们所能地为侨胞做好相关法律服务,特别是做好未雨绸缪工作,帮助侨胞在投资之前做好有关法律安排,提高侨胞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使侨胞投资合法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他还强调说,国务院侨办拥有一支维护侨胞投资权益的优秀律师队伍,即“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据不完全统计,仅第三届顾问团(2012-2014)的各位律师自受聘以来就处理了近300件涉侨案件,免费咨询、解答问题万余人次。“我们会充分发挥顾问团特邀律师的作用,从更专业的角度做好相关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