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三年计划”,本市将继续大力建设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2016年底全市将建成208所,是目前的两倍。今后,短期“全托”照料失能、半失能老人,将是照料中心固化的基本服务,可以让失能老人家庭居家养老的同时,其家人也可以获得“喘息”式休假、调整。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透露,为构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融合发展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已经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
“三年计划”以街道乡镇行政区划设置为依据,以解决城区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全市老年人口全覆盖为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规划建设208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将占全市329个街道乡镇总数的63%,实现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的全覆盖。
截至2014年底,本市已完成建设养老照料中心104个,2015年计划完成40至60个,2016年完成剩余指标。
全市在2013年底时户籍老年人口为279.3万,占户籍人口总量的21.2%,其中城六区户籍老年人口185万,占户籍老年人口的23%。预计到2016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310万,占户籍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4%。但城六区每百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2.9张,与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3.8张床位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为此,全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重点会放在城市地区,兼顾郊区。
按照规划的布局,东城、西城两个区共32个街道,因为老年人口集中,将全部建设街道级养老照料中心。作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个区,共102个街乡镇,共需建设92个养老照料中心。
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中的重点发展地区,包括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10个郊区县的平原地区街乡镇以及山区重点镇,在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195个街乡镇中,属于重点发展地区的有161个,共需建设80个照料中心,2014年已完成25个,尚需建设55个。剩余指标建设布局会侧重于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中的其他山区乡镇,10个郊区县共34个乡镇需建设照料中心,共需建设4个。2014年已完成4个,原则上不再分配建设指标。
李红兵还透露,今后养老照料中心将提供“喘息”服务,使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能从长年累月不能歇息的照料中暂时解脱出来,得到一定时间的休息和调节。(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