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上作品与装置艺术之间存在的最大区别,就是装置艺术并不仅仅是一种“对望”的艺术,而是一种具有体验性的艺术,每一件装置艺术就是一个被体验的对象。
本期专家:广州美术学院教授车健全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林琳
装置艺术越来越多出现在艺术圈子内外,也因此成为行内外讨论的话题。最近有朋友向我阐述她对装置艺术的看法:装置艺术有极强的公众性,这是其价值所在,而当它作为商品出现在拍卖市场上的时候,这种公众性和公众价值也随之“失效”。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艺术品被套上了一个比较顽固的概念,即作品和观众之间就是看与被看的关系。事实上,架上作品与装置艺术之间存在的最大区别,就是装置艺术并不仅仅是一种“对望”的艺术,而是一种具有体验性的艺术,每一件装置艺术就是一个被体验的对象。
当我去参加卡塞尔文献展时,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皇家园林里,看到主办方把艺术家的作品巧妙地展示时,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体验。每件作品与各个空间完美结合起来,而参观者按照展览提供的作品地图去寻找这些艺术品,这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这种自己和自然、艺术融合在一起的体验只有在特定的场所才能得到。
当然,因为我们接触的公众装置艺术比较有限,可能不一定有深切的体会。但如果我们去到某一个欧洲城市,或者参加某一个大型的艺术博览会时,我们肯定可以发现装置作品确实更适合被放置在公共艺术空间来展示。所以我同意我的朋友对于装置艺术的公众性的理解。
装置艺术在国内和国外的处境也因此大不一样。西方的装置艺术家会设立一些专门的装置项目并寻求一定的资助,这些官方或私人的机构或个人参与到作品的创作和展现中,最后这些作品有可能花落出资者手中。而国内这种大型项目的空间比较狭窄,装置艺术“最好”的结局往往是以高价被私人藏家买下。换句话说,中国的装置艺术目前仍没有最大化地发挥其价值。
但是,我们的装置艺术的价值被放在市场上衡量并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事实上,对于市场来说,只要有需求和供应,任何作品都可能成为商品,而价格由双方商议而成。其实换一个角度想,西方艺术家那些不是为了公共空间创作的作品,最后的去向如果是资助方,也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变相”的交易。
这并不意味着一旦成为商品,并且被某个机构或个人收入囊中的作品就不再具有公众性。对于一个装置艺术家来说,他们对作品的期待跟传统的艺术家并没有区别。作品不断被普及推广、被收藏,被更广泛的大众接受,不同的艺术家都是喜闻乐见的。
一件公共性作品被私人收藏,也同样有机会实现其公众价值,因为装置艺术本身具备公众性价值的同时也有艺术价值。比如展望老师创作的不锈钢太湖石,既可以作为一个公众项目放置在公共场所,又因为作品深受收藏者的喜爱而可能成为“粉丝”们的私家园林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