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3月底开始至2015年8月底结束,重点整治各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和受益主体,在2013、2014年度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三农”资金时,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九类违规违纪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到位。在范围上,做到全面覆盖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将2013、2014年度中央、省、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及2010年以来财政、审计对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实施单位、受益主体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注重把资金量大的地区、分配弹性大的部门、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贪污受贿、骗取挪用等民愤较大、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做到全面覆盖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在内容上,专项整治重在全面摸清底数,坚持一手抓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分布结构、管理现状及资金流向,涉农资金有多少项,规模有多大,哪个部门管,职能有无交叉,具体如何运行等情况;一手抓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9个方面的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将边查边改贯穿活动始终。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政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过去各类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通过推进改革,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重点改革支农资金管理方式、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强化对基层服务、简化资金流程、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资金监管、建立协调配合等方面的问题,抓紧研究建立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竞争分配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研究重新构建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监管的新机制。(记者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