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成果的分享无疑是快乐的。劳动本身也应是快乐的。只有从劳动本身获得快乐,快乐才能更大程度地充满人生的空间。
劳动的快乐,来自于对劳动价值的理解与认可。有这样一个故事,说三个石匠在一个工地上錾石头,有人问第一个石匠,你在干什么?这个石匠麻木地回答,我在錾石头。问第二个石匠,你在干什么?这个石匠疲惫地说,我在为人干活养家糊口。问第三个石匠,你在干什么?这个石匠目光灼灼地说,我在盖一座伟大的教堂。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同样的劳动,因为对劳动的价值认可与理解不同,也有了完全不同的状态,完全不同的动力,完全不同的收获。第一种态度,从劳动中没有收获感;第二种态度,从劳动中收获的是负能量;第三种态度,从劳动中收获的是自身的价值和成就感。
劳动的快乐,来自于劳动本身带给人的进步感、效益感。劳动改变了环境,证明和发展着自身的能力,开发着自身的潜力。只要想着自己在劳动中有了什么样的进步,只要追求每天、每次劳动都有什么样的获得,就会从劳动中获得无穷的乐趣。
劳动的快乐,来自于理解、感受到劳动对他人、对社会生活的积极改变。在人类社会中,尤其是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中,大多数的劳动,都是在相互之间实现的,我的劳动对他人有用、有益,别人以劳动的产品或服务形态回馈于我。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当然,使人们从劳动中获得快乐,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的事,社会应该提供更加公平的劳动条件和分享劳动成果的机制,创造尊重与崇尚劳动、反对好逸恶劳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