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平顶山3月24日电(刘鹏 雷颖浩)因与恋爱中的女友发生纠纷后产生愤恨情绪,男子公然持刀拦截大货车,并无证驾车肆意冲撞路边车辆、电线杆,在自己被撞晕苏醒后,又趁人不备驾驶他人车辆逃离时被警方抓获。
2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对外公布了上述案件的案情及审判结果。该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10日,被告人李某因与女朋友发生纠纷,产生愤恨情绪,遂持刀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一公路附近,拦截赵某驾驶的货车,并趁赵某因害怕逃离该车后,抢走该车辆。
货车司机赵某随后驾驶一辆面包车追赶李某,而货车车主贺某也驾驶一辆“本田”牌轿车进行追赶。
李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该大货车窜至一路口加油站过程中,将停放在路边的白色“雪佛兰”轿车撞坏,后又撞断两棵柳树和一根电线杆。最终,因车轮陷入路边沟内停下,李某本人也被撞晕在大货车驾驶室内。
据法官介绍,大货车司机及车主二人在追上货车后,试图用铁锹将车门撬开,就在撬车过程中,李某苏醒,并将二人手中的铁锹抢走。后趁二人不备之机,驾驶停放在现场的黑色“本田”牌轿车,沿平顶山市北环路向东逃离,后在逃离过程中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李某在明知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大型货车肆意冲撞,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李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