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一封署名顾某某、陆某某、王某某的联名举报信转到了笔者手头,反映江苏省启东市海复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卫某采取虚报冒领的办法骗取动物疾病预防经费的问题。举报信内容十分简单。根据领导安排,笔者和同事决定先和举报人谈谈,以获得更详细的线索。
根据举报信,我们下村找举报人谈话。到了村组一问,周围群众说顾某某、陆某某、王某某3人早已去世。听到这个令人吃惊的消息,我们与被询问村民都哭笑不得。
“不愿意实名举报,说明真正的举报人怕打击报复。”“被冒用的‘举报人’都在这个村,真正的举报人也叫得上这些逝者的名字,举报内容是否与这个村有关呢?”我们商议着。
于是,我们以下乡调研的名义来到了某畜牧专业养殖合作社了解情况。恰巧,理事长是镇上聘用的畜牧防疫员,当向他了解镇兽医站防疫情况和防疫员待遇时,他介绍:镇兽医站聘请的防疫员要包干完成防疫任务,平时除有一部分劳务费外,还发了一点雨衣等劳保用品,上级来检查时,有时还安排一点招待。
“有钱领、有物发、有酒喝,必有财务账据,不妨先从财务入手看能不能发现问题。”我们这样考虑。
经过了解,我们发现,相关防疫器械发票如冰箱等报销手续都符合规定,唯独找不到防疫员所说的有关“劳保费”、“招待费”等支出凭证。虚报冒领骗取动物疾病预防经费的问题有可能在虚造防疫劳务经费上做文章。
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海复镇共有8名防疫员,全镇分为7个防疫片区,防疫员的注射费根据各片区生猪的饲养量来核拨,各防疫员的注射费各不相同。一名防疫员透露:打到他们卡上的防疫员注射防疫劳务费,每个防疫员都要拿出一部分交给镇兽医站,镇里规定统一集资用于动物防疫的“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是用于防疫活动的经费,完全可以入账报销,为什么还要防疫员另外集资给镇兽医站呢?我们分析,防疫员实际应得的防疫劳务费按工作量不可以少给,拿出集资的所谓“活动经费”可能有问题。
于是,我们对被举报人卫某进行谈话。“防疫员表上分配的劳务费与防疫员实际拿到得到的劳务费是否一致”,“防疫员从卡上取出劳务费交给你后,用掉多少‘活动经费’”,“还有的钱呢”,经过一番交锋,卫某低下了头。
经查,卫某利用负责对镇防疫员聘用、管理及统计防疫员工作量、审核发放防疫注射劳务费等职务便利,与同岗位的高某商议后,在发放防疫注射劳务费过程中,以“活动经费”的名义套取防疫经费共14.01万元,除为工作开支劳保用品、招待等费用5.53万元外,卫某、高某私分余款8.48万元。
通过这封令人“哭笑不得”的举报信,我们“顺藤摸瓜”,查处了两名干部,唯愿没有辜负群众的期盼。
(张裕新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