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3月22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消息称,日前,该院决定,依法对该省2名涉嫌受贿罪厅级官员逮捕。上述两名被逮捕的官员分别是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原委员、阳泉市委原书记洪发科(正厅级);山西省经信委原总工程师杨永辉(副厅级)。
山西省纪委于2015年7月3日、2016年2月29日分别发布阳泉市委书记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和阳泉市委原书记洪发科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洪发科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礼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山西省纪委于2015年7月15日、2016年2月29日分别发布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杨永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和山西省经信委原总工程师杨永辉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杨永辉对抗组织审查、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违规长期借用国企车辆、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山西省纪委消息显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洪发科、杨永辉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