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旧房买新房,本是件开心的事儿,但郑州市民于先生却开心不起来。他向河南商报记者求助称,通过中介公司买卖的房子,因为网签登记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而被房管部门卡住,买方的贷款批不下来,他自然也就拿不到钱。
昨天,在商报陪办记者的沟通协调下,于先生将于近日走完剩下的程序。
【事件】
房本已变更 却迟迟不放贷
去年下半年,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把自己的房子挂了出去,着急在郑州落户的郭女士一家很快就看上了这房子,双方一拍即合,开始商量过户和付款事宜。
双方的成交价是85万元,在交完15万元首付款后,买卖双方就在中介公司的带领下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又到附近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一切都很顺利,按照中介公司的说法,只要郭女士的贷款一下来,于先生就可以拿着去买新房了。
房本是过户了,贷款却一直批不下来,于先生左等右等,就询问买方。哪知郭女士一家也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虽然房本已过户,但一直被房管局押着,他们也是一头雾水。
【政策】
网签价不能低于贷款总额
因为于先生和郭女士将过户抵押事宜全权委托给了房产中介公司,他们并不清楚期间发生了什么。一直到3月初,越来越多的业主来到房管局咨询和“维权”,他们这才幡然醒悟。
买卖双方都清楚地记得,他们的网签价格登记的是56万元,而郭女士的贷款是60万元,“当时还问这是咋回事,中介说听他的就没错。”于先生说,哪知政策突变,搞得他至今没有拿到剩余的房款。
一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郑州这样做的交易不在少数。比如某套房子的成交价格为80万元,银行经过评估,愿意给买方贷款60万元,但是,为了少交点税,在二手房交易的网签环节,双方约好(不排除中介人员为揽生意从中“指导”),把成交价登记成40万元。
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不存在新老政策之说,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网签时,应如实申报和填写成交价格,且这个价格不能低于贷款总额,这样才合法、合情、合理。
不过鉴于涉及业主较多,房管局会协同各个银行共同处理这一问题。
【陪办】
抵押办:
已登记过的可办理抵押手续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陪办记者和于先生一道来到郑州市房管局抵押办,辗转在法规科找到了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两位工作人员正对满屋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他们表示,这些业主都是这种情况。
“登记过的现在已经可以办了,大厅有没有给你办理他项权证?”一位工作人员问道,于先生的交易较早,可能已经办理完他项权证,这个需要买方业主找银行核实。
他向我们强调,只要银行那边程序走完,房管局绝对不存在故意卡壳的行为。至于更多政策变化的原因,他们不愿过多解释。
银行:
拿到他项权证就能放款了
不约而同的是,我们在大厅遇到了在家坐不住的郭女士一家。随后,河南商报陪办记者联系上郭女士银行方面的李姓委托人,他表示,目前郭女士的他项权证还没有办理到位,但好在这个关键环节房管局方面已经放开,积压的业主正按顺序办理手续。
他称,郭女士实在有特殊情况的话,他们可以优先办理,顺利的话,郭女士的款半个月左右就能放。
听完消息的于先生和郭女士总算舒了一口气,他们告诉河南商报陪办记者,希望更多二手房置业者注意这个问题,尤其是通过中介买卖时,不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