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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买车遇欺诈要求3倍赔 卖方称换车不算买卖
2016-03-21 10:26:00
 

  成都市民李先生表示,2015年自己花20万买了一辆表显里程为5.8万公里的沃尔沃二手越野车,“当时网上卖车信息说这车是巴蜀笑星张德高开过的”。然而,让李先生没想的是,在随后修车时他却发现这辆车在2013年就已经跑了十几万公里。

  怀疑二手车里程数作假,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卖家张伟告上法庭。然而张伟却表示车的里程数就是5.8万公里。张德高则表示,这辆车自己以15万卖给了一直帮自己维修保养车的一个小伙子,里程确实是十几万公里,对再次转手的交易他并不知情。

  里程猫腻

  表显里程5.8万公里,其实跑了十几万公里?

  2015年9月,成都市民李先生打算换辆车,他在一家售卖二手车的网站看中了一辆越野车。网站上显示:该车是“巴蜀笑星:张德高座驾!”这些转让信息,是以成都星隆车行的名义发布出来的,称该车过户次数为0。

  但这辆车并不在卖家张伟的名下,而是登记在一个叫“程超”的名下。“我当时问过张伟,为何第一次转让,名字却不是张德高?他说是为了交易方便,所以先将车登记在了‘程超’名下。”

  李先生说,基于信任,自己在2015年9月24日与张伟在成都宏盟二手车市场签订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交协议书》,协议转让价格为20万元。签订协议后,张伟在该市场内将转让车辆交付给自己。

  “因为我是打算换车,所以还把自己里程数不到5万公里的一辆奔驰低价转给了张伟。”李先生说,2015年11月,他将车送去维修时发现了问题:根据该车的维修记录,2012年7月行驶里程已达60656公里,2013年5月行驶里程已达124256公里,该车年平均行驶里程为6万余公里。“无论如何,车在2015年9月转让给自己时,5.8万公里的行驶里程明显是虚假的。”

  诉至法院

  买家称涉欺诈要求3倍赔偿,卖方称换车不算买卖

  李先生认为,自己在与张伟进行的机动车交易中,张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方式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张伟多次沟通无果后,2015年12月28日,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张伟起诉至双流县人民法院。他希望能撤销自己和张伟签订的协议,返还自己的购车款20万元,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3倍赔偿。

  法庭上,张伟否认了李和自己的买卖合同关系,表示系个人与个人间的私下换车,够不上买卖。同时,李的律师也发现,网站上挂出的那个星隆车行,实际上也并不存在。

  张伟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网上“张德高座驾”之类的售卖信息并不是自己发出去的。他仍然坚持认为自己和李先生是换车,而不是买卖。

  至于这辆二手越野车的由来,张伟称是自己“一个无业的朋友欠了自己钱,抵账抵押给自己的”。他拒绝透露这个朋友的信息。至于李先生诉称的车辆行驶里程作假的问题,张伟直接说“那个人是无理取闹。”

  同步播报

  巴蜀笑星张德高:

  未授权用我姓名卖车,将依法维权

  “我2015年确实曾卖了一辆越野车,买主不是车行而是个人,是一个泸州的小伙子,名字我记不清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拨通了巴蜀笑星张德高的电话,张德高说,自己的那辆车,开了几年后,公里数累计已经有十几万公里,当时考虑要换车,就把车卖给了一直帮自己做保养的一个小伙子。“我的车子一直是他在帮我维修和保养,所以车开了多少里程,那个小伙子很清楚。”

  张德高回忆:“交易价大概是15万左右。”对于“巴蜀笑星张德高座驾,真正的明星座驾”这样的出售标签,张德高表示,自己此前并未授权,也不知情。 “他们这样打着我的旗号,还以虚假公里数欺瞒买家的行为很不道德。”张德高说:“在川内,我常会看到或听说一些楼盘、酒、甚至商业活动,在我未授权的许可下,打着张德高的旗号去卖东西,一般我都很无奈,不曾理会。”但是,这一次,张德高说,自己觉得这样的行为很让人生气。希望借助成都商报平台表个态:“不光是对于这件事,对于这类事,张德高都要开始依法维权了。”(记者 梁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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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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