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月20日凌晨,早起的市民意外发现:一夜之间,郑州市天明路快车道上,有人丢弃了数百斤臭猪肉(如图)。这已是近期的第二次了!半月前,这样的事情就发生过一次,当时丢弃的猪肉有两三千斤,不少被人捡走了。
对于这种行为,大河报记者多方询问,诸多职能部门都表示“管不了”。而据记者查询,此举已涉嫌违法。
诧异:一夜之间,马路边扔了数百斤臭猪肉
昨日下午3时20分,郑州市天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约300米路西的快车道上,很多路过的人都不得不捂着鼻子通过——这里的臭味实在令人作呕。
臭味的源头,是快车道上的一大堆猪肉。记者现场看到,这些肉有猪后腿、肋排、前腿等,目测已经存放了较长时间。这些臭肉块放在一个破床垫上,旁边还有不少建筑垃圾。
“肯定是夜里有人卸到这儿的,太缺德了!”附近一小区的门卫左师傅说,昨天傍晚这里还很干净,今天一早就有了。
左师傅说:“第一次是在半个月以前,有人在这里扔了两三千斤,还不算太臭,都被人捡走了……”
左师傅担心,这些猪肉可能携带传染病之类的,这样随意丢弃,会不会对过往路人及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无奈:问来问去,诸多部门表示“管不了”
对于这些臭猪肉,一路之隔的信基副食品市场的多家商户均表示不知情。他们分析,有可能是周边的冷库干的,“应该是存放时间太长,变质了,货主不想要了”。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向郑州市金水区疾病控制中心反映了此事,其工作人员表示,处理这些猪肉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职责。
随后,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也明确表示,作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他们只负责监管正规的屠宰场,“出了屠宰场,我们就管不了了”。
此外,郑州市、金水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都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畴。
当天下午,接到郑州市110指挥中心的转办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城管执法中队赶到现场。一位李姓负责人说,他们会阻止当事人随意倾倒垃圾,但一旦倾倒后,他们只能督促环卫方面进行清理。
最后,事发地所在的南阳新村街道办丰二社区网格长陈先生表示,他已与街道办负责环卫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将清理转运这些臭猪肉。
说法:随意丢弃涉嫌违法,最高可被追刑责
虽然诸多部门都表示“管不了”,但大河报记者查询发现,随意丢弃、倾倒来历不明动物尸体、尸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规违法,甚至涉嫌违犯刑法。
我国现行《动物防疫法》第75条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3000元以下罚款。
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9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我国《刑法》第338条更是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晚9点多,该社区网格长陈先生向记者反馈称,经向街道办领导汇报,这些臭猪肉已全部被清理走。“说实话,我们也很无奈,你说跟我们关系到底有多大?最后都压到我们头上。”他说。□记者李岩文 记者洪波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