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插件的出现,解决了网购族货比三家的问题。不过,关于比价插件是否合法的争议一直未停歇。一种观点认为,比价插件解决了网络购物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也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具有合法性;也有观点认为,比价插件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
淘宝起诉比价插件的新闻引起不少网购族的关注。
近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将“购物党”网站经营者北京聪明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聪明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购物党”网站提供用户下载的比价插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320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这一诉讼之所以如此受关注,在于比价插件背后存在一系列法律问题,并有可能对电商行业产生影响。
插件PK电商平台
谈起比价插件,网购一族应该不会陌生。如今电商繁多,商品琳琅满目,活动五花八门,直叫人看花眼。因此,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也会货比三家,看看同种商品在不同电商平台的价格。有需求就有市场,比价插件随之出现。
据行业内人士介绍,所谓比价插件,其实是一种新型的货比三家的插件。这种插件与搜索引擎类相似,主要是通过爬虫技术搜集同类商品在各个购物平台的数据,并以固定频率记录商品的成交价格,将信息搬运回自己的服务器后,再基于历史数据向用户提供各个商品的价格走势,用以满足用户识别商品是否如实降价的需求。
据了解,作为独立于被比价平台的插件,比价插件的生存之道往往是通过向比价导流后的平台收取返点,或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零售商提供服务。
“比价插件是否完全独立于第三方平台、是否能够搜集到真实数据等,都是比价插件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比价插件的特殊性,确实需要比价插件能客观公正的反映数据,不能有数据欺诈。行业上对于这种比价插件,也应当在鼓励的基础上,对数据的整合进行规范。”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基于比价插件的商业模式和功能特点,虽然其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但同时也可能伤害购物平台的利益。
在2015年“双十一”前夕,天猫淘宝起诉一家名为“帮5淘”的网站,称对方通过恶意插件嵌入淘宝页面,劫持天猫流量,属不正当竞争。
2015年“双十一”购物节,网易旗下的比价插件“惠惠购物助手”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由于“你懂的”的原因,“双十一”期间PC端无法在淘宝和天猫上显示价格走势和比价信息。
据了解,去年“双十一”电商平台“大战”期间,不少比价插件暂时撤出了淘宝天猫平台。
是否侵犯网页著作权
记者发现,在类似涉及比价插件的诉讼中,一个争议焦点在于,电商平台购物页面中的比价栏是否破坏了整体页面的著作权。
比如,在淘宝诉“购物党”一案中,淘宝相关负责人称:“我们的商品详情和淘宝上的页面,就是一个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这个网页是我们设计的,但是像他们这样在我们版权上面撕开一个口,已经是侵权了。”
对此,有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还存在争议。
“首先,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美术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次,电商平台网页的完整权受到了一定的歪曲和篡改。因此,基于现有情况来看,我认为比价插件涉嫌侵犯电商平台网页的著作权。”北京律师张星水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持不同看法,他说:“外观设计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有的电商平台网页因其创造性独特设计,使得网页具有较强辨识度,经营者对其拥有法律所认可的版权。不过,比价插件不是重构电商平台网页,而是通过一种插入的方式,让消费者和用户还在电商平台的页面上,只不过链接了其他电商的一些信息;另外,嵌入式插件的使用是基于用户自我决定权和选择权,该款设计功能与电商平台页面版权没有直接关系。”
北京律师肖云成分析说,尽管电商对其页面可能享有著作权,但是比价插件并未侵犯其著作权。因为,只有自行选择并下载比价插件的网络用户,在浏览电商平台网页时才会出现比价插件,任何其他未安装比价插件的网络用户在浏览电商平台网页时均不会出现,这种变化是基于浏览器程序的内置变化而引起的,比价插件并未侵犯电商平台的源程序。另外,比价插件并未擅自对电商平台页面进行修改,也不会影响网络用户的购物体验。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5年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针对劫持流量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出诉前禁令:责令“帮5买”网站立即停止以“帮5淘”插件嵌入淘宝天猫页面、扒取后者流量的行为。
“劫持流量是一个困扰互联网界多年的问题。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了首起因流量劫持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因此,可以确定劫持流量行为违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肖云成说。
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确定劫持流量违法的主要原因,在于流量劫持者为了获取更多的用户访问量,超出了正当的商业限制。不过,独立于被比价平台的比价插件,本身并不需要获取流量,也就不存在劫持流量不正当竞争一说。
如果比价插件不需要获取流量,那么其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对此,朱巍说:“比价插件若是嵌入到电商平台页面中,依附于他人页面运行,如果具有自身的商业行为,则很可能被认作是恶意;如果比价插件独立于电商平台页面,或即便是嵌入页面,但未有直接或间接借助他人成熟市场谋取自身商业利益,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朱巍说,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前提在于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就目前资料显示情况看,一些比价插件与电商平台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比价插件不是购物平台,只是消费者根据自己意愿安装的一个程序。从这个角度说,这些比价插件的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比价插件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没有造成网络用户的混淆和误认。此外,比价插件仅为一种技术工具,本身并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务,因此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者,与电商平台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比价插件是否合法
不管是侵权质疑还是不正当竞争的争议,都指向一个核心问题——比价插件是否合法。
张星水认为,比价插件本身合情合理,其不仅能给用户带来便利,还能让一部分用户从中受益,但这种行为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因为其本身的一些行为就涉嫌违法,所以说其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
朱巍分析认为,目前对于比价行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对比价行业来说,需要通过几个法律进行间接规制,一个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主要是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在他看来,比价插件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同时还保障了自由选择的权利,通过比价,消费者肯定要买性价比高的产品。所以,比价插件对消费者是有益的。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比价插件也应该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比价插件也很可能会造成用户数据和网络交易的不安全性,也会涉及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根据工信部第20号令的规定,主要看其能不能兼容、有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有没有恶意干扰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有没有发布一些诋毁的信息等,如果这些情况都没有,也没有误导欺骗消费者,那么就不属于工信部第20号令的范围,也就是说是合法的。”朱巍说。
“比价插件的出现是基于一定的市场需求,因为任何理性消费者都希望能够通过货比三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因此,比价插件具有合理性,解决了网络购物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因此,比价插件具有合法性。”肖云成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来说,比价插件是相对客观地搜集网站数据,不会对数据进行修改,但有些比价插件为了盈利,并没有真实反映数据,甚至误导消费者。此外,不建议电商企业自己做插件,电商企业是一个大的平台,如果自己也做比价插件,会缺乏客观公正性。
链接
电子商务的普及产生了大量网上商店,如B2C和C2C网站。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时,如果希望购买一个产品,往往会选择价格最低的那个网上商店进行购买。为了方便消费者对同一商品进行价格浏览,比价插件产生了。比价插件会自动搜索同一商品在各大电商平台的实时价格、分析价格走势、显示最低价格。当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网页购物时,如果浏览器装有比价插件,插件会在页面自动显示以上信息,供消费者参考。 □ 法制网见习记者 韩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