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近日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检方指控他在2011年12月~2013年6月期间,在该院基础建设、设备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8万余元,其中贿款澳元59万余元均由张小庄女儿开设在境外的账户上接收。庭审中,张小庄对三项指控事实均提出了异议。
张小庄自2002年起任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还曾担任广东省人大代表。2014年11月28日,因涉嫌受贿、违反财务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张小庄被广东省纪委立案调查。
昨日庭审时,张小庄提出腰痛,不能久坐。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
第一单:合作开展脐血库业务
公司老板送其女40万澳元
庭审中,检方一共指控了3单张小庄受贿的事实。指控称,2007年~2009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下级妇幼保健院推荐的方式,为广东省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开展脐带血库的业务上谋取利益,为此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境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甘某贿送的39.29万澳元。
张小庄称,在担任院长之前,省妇幼保健院就已与甘某的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规定必须利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科作为合作宣传培训的基地,合同要求要向社会介绍造血干细胞在儿科医学和在医学的作用,让社会理解并参与这件有益的事业。
对甘某给其女送钱一事,张小庄称,他是事后隔了差不多大半年才知道的。其说,曾严厉批评女儿,要她把钱退回去。“你女儿收钱,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公诉人追问。“这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张小庄如此解释。
第二单:授意关照医疗器械商
其女儿收受20万澳元
指控还称,2011年~2013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省妇幼保健院原设备科科长廖某(另案处理)授意关照等方式,为广州某医疗公司在省妇幼保健院销售医疗器械的问题上提供帮助,为此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境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股东罗某某贿送的20万澳元。
张小庄同样辩解说,他仅是将罗某某带到了设备科,并没有授意,也没有暗示让设备科的廖某给予关照。张小庄说,以前曾有合作方来找他,他一开始很粗暴地拒绝,结果有一次差点被人家打了。后来有下属劝他不要那么硬,把人带到相关科室就行了。至于罗某某给钱给女儿,张小庄说,女儿是回国治病时才跟她说的。“我马上严厉地批评了她,要她赶紧退掉。”但最终因为女儿先兆流产等一系列事情耽误了下来。张小庄说,他认为这是两个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人之间的事情。
第三单:手术室工程及设备采购
收建设公司老板80万元
2009年~2011年期间,张小庄为广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承揽省妇幼保健院番禺区洁净手术室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业务上谋取利益,分两次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80万元。其中,2010年11月,在广州市淘金路附近,收受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2011年春节前一天,在办公室收受了赵某贿送的分别存有10万元的光大银行储蓄卡3张。
对此,张小庄辩解称,他没有为赵某谋取利益。张小庄说,当年,他的一位同事说找到门路可申报国家973课题。张小庄说,他和赵某商量,让赵某投资50万元做题外的工作,医院做题内的工作,“但是我没见过这个钱。”他说。至于30万元的银行卡,张小庄称,他是在清理办公室时才发现的,当时不知道卡是谁送的,后来才得知卡是赵某送的,最后在医院的纪检监察室等人见证下,这3张卡被退还给赵某,所以不能算受贿金额。
检方举证:行贿人称张小庄多次暗示要钱
被告人:没有暗示过 汇款单标明是“借款”
对于此单指控,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甘某的证言。甘某说,在2009年的年会上,张小庄坐在他旁边暗示他要给好处。2010年年会上,张小庄开会前又告诉甘某,说他女儿想留在澳大利亚,没钱买房,没工作,也没信用记录,问甘某能否借点钱。2011年,在广州花园酒店里,张小庄向甘某介绍了自己女儿,并当面对女儿说买房子的钱甘某会帮忙。后来,张小庄的女儿把账号写在一张纸上,甘某把这张纸带回了香港。甘某称,他找了在香港的“发小”刘某帮忙,让刘某给张小庄女儿账号汇二三十万澳元。
张小庄说,甘某的说法都是臆测,他根本没有暗示过要甘某送钱,只是曾请甘某帮女儿找工作,但最后甘某也没帮忙。张小庄说,当时他女儿已经和男朋友在澳大利亚买了房子在供楼了,根本不可能再要甘某出钱买房。张小庄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在刘某给张小庄女儿的汇款单上,注明了这笔钱是“借款”,这说明是民事关系,汇款人随时可以在香港或澳大利亚起诉要求还款。(记者林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