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15日通报了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包括“问题汽油”引发群诉、美容不成被“毁容”以及空调半夜起火伤人等。
比较典型的案例有,2015年3月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工业园一投资商到岑巩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驾驶的汽车在岑巩县城区某加油站加93号汽油后,出现积炭过多、怠速抖动、加油熄火等状况,造成车辆配件不同程度损坏。3月2日开始,陆续有来自上海、四川、湖南、贵州的191名消费者到岑巩县消协反映相同问题,并要求赔偿损失。经查,上述车主所加油品含有杂质,加油站经营者向191名消费者赔偿车辆修理费共计50.34万元。
2015年7月,消费者赵女士到湖北省宜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2008年经熟人介绍到一家美容院绣眉,2012年夏天按约再次前往美容院补色,期间虽出现轻微不适但未注意。2014年9月,赵女士两侧眉毛出现红肿和痛痒,后出现溃烂,经医院诊断为“肉芽肿样病变”,经多家正规医院治疗均无法恢复原貌。经调解,美容院向赵女士赔偿5.6万元,赵女士撤回投诉。
2015年8月10日,消费者吴女士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消委会投诉,反映其2014年夏天在南平某电器公司购买的某品牌空调,在2015年8月9日凌晨1点多突然着火,导致窗帘被烧,吴女士外婆在扑火时烧伤右手。由于空调尚在“三包”期内,商家同意将空调维修好,但在烧伤赔偿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经调解,被诉方同意赔偿消费者护理费1000元,营养费1000元,医疗费1000元,消费者表示同意。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送货不符引纠纷、燃气收费异常等。(记者谭谟晓、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