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发布的2015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5年深圳被重点投诉的经营者主要是互联网服务经营者和“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分析,这与深圳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信息消费日益活跃有关。据透露,市消委会正在呼吁和推进有关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前期的监管力度,提升法律层级,明确监管职责。
10%投诉涉预付式消费
预付式消费是2015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2015年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预付式消费类投诉5000余宗,占同期全市总投诉量的10%。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平等格式合同限制退款、办卡后服务质量打折、虚假宣传、商家终止服务。
“预付式消费一旦遇到损失后很难在后期挽回,所以加强消费前期监管是关键。目前还存在监管不完善、监管主体不明确等问题,法律法规也缺乏详细规定。”据介绍,深圳市消委会正在积极推进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立法,向广东省消委会反映,联合向立法部门提议制定综合性的预付式消费法律法规,扩大适用主体和行业范围;或将现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提高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层面,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部门权责,加大预付式消费的执法力度,将监管落到实处。
市消委会还建议,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违法经营、不讲诚信、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家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信息移交深圳市信用信息中心,并通过媒体曝光失信企业,提高失信成本,倒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