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告金稻公司后撤诉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认为金稻蒸脸器擅用其肖像,并冠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等广告语在其官网和淘宝等网络上宣传,范冰冰将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告到朝阳法院,索赔1000万元。庭审中,被告曾喊冤称所谓官网其实是假冒网站,其也是受害者。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此案最终以范冰冰撤诉画上句号。
范冰冰诉称,2014年11月,发现珠海金稻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公司官网上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认为对方严重侵害其肖像权,故诉至法院。金稻公司表示,他们先后聘请了著名影星张馨予和杨幂作为产品形象代言人,没必要使用范冰冰的肖像宣传,同时经工商部门查实,原告所指的所谓金稻官方网站实则他人假冒公司的非法行为,该网站已被关停,公司已向公安、工商部门报案,并查处了一大批假冒金稻公司的产品。原告方则指出,即使大多数电商与被告无关,被告作为广告的主要或唯一受益人对于侵权行为不作为,实际是在变相享受侵权行为的成果,也应当承担责任。此说法得到金稻公司的反驳,称没有证据证明公司使用原告肖像受益。庭审最后,原告方愿意调解,但金稻公司明确拒绝。近日范冰冰撤销诉讼,法院裁定准予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