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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唐宁:对三线企业遗址加以改造利用
2016-03-11 14:32:00
 

  本报北京今日电 建设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的三线企业,易地搬迁后,遗留原地的土地、建筑、设施及配套资源等有形资产,形成了大批企业遗址,并造成资源浪费。全国政协委员唐宁呼吁对三线企业遗址加以改造利用,拉动创业和就业,帮助地方脱贫,还可使大批荒废灭失的工业遗址在利用中得到保护。

网络图

  至少257家三线企业搬家

  据介绍,三线建设是新中国的重大经济建设战略。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国家在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湘西、鄂西、豫西等大三线地区,及全国各省区(市)腹地的小三线地区,新建、迁建了2000多家工业交通企业。在1983年国务院实施三线企业调整改造战略中,部分企业迁移到省会和中小城市附近。据不完全统计,仅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河南、湖南、湖北、重庆八省一市列入调整改造计划的274个企事业单位,易地搬迁就有257家,多达94%。搬迁后遗留原地的土地、建筑、设施及配套资源等有形资产,形成了大批企业遗址。

  遗址资源浪费十分严重

  “不少军工企业经过数十年的建设,遗存建筑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厂房和生活区内交通、电力、供水、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状况,在偏僻贫困山区仍属生产力资源。”唐宁委员不无惋惜地说,目前这些三线企业遗址除了零散自发地租给乡镇和企业,或被农民擅自占用养家禽等之外,大多数处于荒芜、废弃状态,造成了资源浪费。”

  政策扶持利用遗址开发

  唐宁在她的提案中建议全面调查收集三线企业遗址现状,修改关于三线搬迁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有关问题的规定,对位于深山峡谷、人烟稀少、交通条件较差的贫困地区,允许已经搬走的三线企业以遗址入股,鼓励贫困地区先利用、集资和引资开发,待有赢利后再尝还国家入股资本。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鼓励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投资开发者的利益,给予30年受益权。凡是贫困地区利用遗址兴办的产业,给予减免税的扶贫政策优惠。

  “还应允许贫困地区将工业遗址资源改造为适合当地发展的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如利用三线遗址兴建影视拍摄、国防体育、军事娱乐等基地,对周边地区脱贫将有很大的市场助推作用。”唐宁表示,目前,少量遗址得到保护利用,已经取得了良好效应。如贵州六盘水市利用当年彭德怀三线建设办公室、指挥部等遗址,建成了贵州省三线建设博物馆;四川广安的三线工业遗产陈列馆,也是对三线企业遗址保护和利用的案例等。“这些新规划的实施,对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新民晚报特派记者江跃中 潘高峰)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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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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