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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避免在解决环境问题中乡村成为“公地悲剧”
2016-03-11 11:55:00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1日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陈部长您好,当前我国城市环保设施比较完善,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污染型企业想要进入城市或者中心城区也不太可能,所以出现了像西部县域和农村转移的情况,同时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也还没有到位,随着条件的改善,农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也在不断的增加,我们要如何预防和防止污染下乡?对于提高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环保部“十三五”时期有没有具体的计划?谢谢。

  陈吉宁:农业是我们最大的生态系统,同时,农业和农村又是重要的污染来源,所以它有两面性。农村环境搞好了,农民群众是直接的受益者,城市的老百姓也是受益者,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也有了可靠的保障。我们讲,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其中农村环保又是当前环保工作的弱项和难点。

  陈吉宁:近年来,环保部坚持环境治理城乡并重,着力解决农村一系列的突出环境问题。从2008年起,我们和财政部一起出台了“以奖促治”的政策,在各地大力推动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是农村生活污水的问题。三是农村生活垃圾的问题。四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从这些年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到去年底,中央财政投入,从环保口大概是315亿元,有7.8万个村庄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直接受益人口1.4亿人。

  陈吉宁:首先,“十三五”期间,我们仍然把农村环保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开展新一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有明确的要求,要对13万个村庄进行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其次,创新农村环境保护机制。这些设施怎么运行?要解决运行的问题,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地方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也要进一步发挥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的“种子”资金作用,要整合各种相关资金,来推动农村环境的整治和农村的发展,比如水利设施建设、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最后,要切实保护农村的利益,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刚才我们记者朋友提到的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问题,解决污染上山下乡的问题,切实维护我们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避免我们在解决环境问题之中乡村成为“公地悲剧”这样的一个状况。所以我们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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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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