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跨境电商集体签署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林波摄
图为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品上加贴的防伪溯源二维码标识。林波摄
中新网宁波3月10日电(记者 林波)3月10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政府口岸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发起“3·15”跨境电商质量诚信集体承诺活动。这是宁波市以共筑“信用宁波”,再次联合行动,为新兴业态跨境电子商务走质量发展之路推出的质量信用共治之举。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提升质量诚信经营意识,帮助消费者提升跨境商品质量甄别能力,保护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发布《宁波市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管理暂行规定》,形成进出口产品质量诚信共治机制,明确进出口领域的违法违规、制假售价等重大质量失信行为,包括跨境电商领域质量违法失信信息,将被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电子商务是新型业态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生力量。近年来发展迅猛,同时也伴生了假冒伪劣等许多产品质量问题。质量是电子商务的生命线,检验检疫部门作为进出口质量宏观管理部门,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建立以政务诚信保障社会诚信的“质量承诺、风险分析、分类管理、问题追溯”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努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2016年1-2月,宁波入境电商保持开局良好,发货372.5万单,货值7.5亿元,同比增长3.2倍,继续领跑全国。
2015年,宁波市跨境电商试点业务进出口总额81.4亿元人民币,其中进口额为29.30亿元人民币,位列全国第三,主要经营商品为纸尿裤、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占比分别为62.6%、22.3%、3.7%和4.6%。检出不合格进口商品33批次,货值479万元,均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2015年,宁波检验检疫部门通过网上购买商品并送样检测的方式开展了2次专项监测行动,共对137批次跨境商品实施抽查检测,截止目前抽检发现有7批次食品、塑料奶瓶、儿童安全座椅、服装等产品不合格,已禁止其销售,并通知电商企业启动召回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