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公司的女高管擅自采购了其丈夫公司有质量问题的轮胎等产品。女高管离职后,其所在公司发现该情况,将她起诉至法院。
袁某(化名)在汽车销售公司任总经理期间,向一家公司采购了轮胎和轮毂,费用合计7万余元。而这家公司的投资人与袁某是夫妻关系,但袁某并未向汽车销售公司披露此关系。
袁某离职后,汽车销售公司认为她隐瞒事实,在其丈夫的公司购进有问题的轮胎、轮毂,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日前,该公司将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法院分析如下:袁某采购行为中,未向公司披露其与被采购公司投资人系夫妻关系。汽车销售公司相关人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同意采购的表示,从袁某离职说明看,其采购的轮胎、轮毂存在问题,故该笔交易行为不具有公正性。袁某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构成自我交易,损害了公司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令袁某赔偿汽车销售公司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