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多位代表委员及专家表示,尽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股市、汇市出现波动,但金融业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管控“心中有底”。预计2016年防范金融风险的力度更大,监管效率更高,新的全覆盖防风险机制将成为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银行业:虚实兼顾化解不良
“银行业要把情况摸清楚,有针对性地备有预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谈到银行业信用风险时表示。
尚福林说,从银行业角度看,有五项风险需要重点关注:一是信用风险。现在较明显地体现在一般加工业中,集中暴露在一些过剩产能企业、“僵尸企业”中。二是流动性风险。三是不同市场之间的交叉金融风险,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协调进行有效防范。四是社会融资风险,如非法集资,这些风险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也影响到金融安全。五是国际金融风险的外溢性也会影响我国金融安全,要密切跟踪。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较上季末增加881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7%,较上季度末上升0.08个百分点。在经济增速下行背景下,不良资产率提高无疑将增大银行业防风险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全球经济处于下行周期,中国正在进行去产能、去杠杆等结构性改革。在金融创新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业务等新业态发展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各种复杂因素叠加,增大了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尽管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股市、汇市波动,但中国的金融系统有抗风险能力,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管控‘心里有底’。”中国有能力管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过去一年,银行业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积极作为,不但综合使用了多种方式,而且处置力度较大、速度较快,预计2016年不良资产不会出现爆发式增长,而是“平稳增长”,风险总体可控。
地方债:规范发行合理利用
“中央政府债务问题不大,关键是地方政府会不会在预算法规定之外出现新的债务口子。”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表示,有两个问题需要防止,一是经济增速放缓时,需要地方政府代偿的债务比例可能扩大,这要控制;二是要防止地方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发债,要规范它。
在规范发行的前提下,地方债仍可助力经济增长,从而增强经济和金融的抗风险能力。楼继伟指出,中国的政府债务占GDP比重大约40%,这在可比国家中比较低,还有一定空间。重要的是,要把债务空间利用好,使之今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经济活力增加,然后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楼继伟指出,关键在于规范债务管理。一是要控制好那些或有债务,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时候需要地方政府代偿的比例可能扩大,包括地方融资平台上承担的政府或有债务;二是要防止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发债,规范PPP项目,防止地方变相借债。把债务风险控制住,就不会给经济造成大的伤害。
地方债风险防控同时存在地区性差异。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介绍,山东的债务率和偿债率在全国来说都很低。2014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债务是9000多亿,现在GDP是6万多亿。“山东的地方债会用好,会对经济起到很大促进作用。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我们也寄希望于一部分通过地方债务来解决。”郭树清表示,“我们做了内部评级,不同的地方负有不同的责任,我们也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债管理办法的,接下来还会进一步细化。”
互联网金融:识别风险创新监管
“首先应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的覆盖点,全国政协常委、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从监管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是属于在线经营,技术上监管难度相当大;另一方面在规范经营上,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自律,这就涉及防范道德风险的问题。互联网的运用使金融业态更加活跃,风险的传导性更迅速。不仅监管措施要跟上,更重要的是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底线。
陈雨露透露,今年将开展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秉持公平竞争、穿透式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等原则,识别风险点。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对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为目标的互联网金融。二是规范那些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三是取缔涉嫌非法集资、庞氏骗局等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四是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减少潜在风险产生。
风险防控将同时考验监管创新能力和效率。李克穆认为,互联网金融效率高,但同时效率与风险也趋正比,这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一个新挑战,对监管机构来说显然也是新挑战。
“监管机制需要更强化技术环节,提升信息化协同。而对于来自互联网的风险,如果事先缺乏防风险的预案,那么风险可能就是不可逆的。如果不断推进监管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防风险的预案和体系,风险就是可控的,可以防范。”李克穆表示。
对改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建议:一是完善管控体制,可考虑在中央层面整合各部门管控职能。二是改进管控方法。要明确互联网金融进入的门槛和标准,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同时实行分类管控,尤其是对于缺乏大数据支持的P2P平台,重点防止出现非法集资、流动性不足、违规经营等隐患,允许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降低信用风险。三是优化管控模式。四是加强安全防范。首先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其次要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金融监管是一把‘双刃剑’,监管过松容易产生金融风险,监管过严则会扼杀金融创新。一个制度完备的功能监管体系不但能够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还会一定程度上激励金融创新。”谢卫强调,互联网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政策监管上要强调发展和做好规范并举。
证券期货: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被视为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亮点。如何做好多层次的风险防控将进一步考验金融领域的监管协同机制。
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而言,风险防控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始终放在首位。2016年,面对更加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风险防控水平的提升也将考验监管机构能力。
广东证监局在部署2016年辖区机构监管工作时强调,以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重点,强化各类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流动性保障机制,加强创新业务风险监管,严肃查处变相为客户融资,高杠杆、以不规范账户代持养券等形式不规范开展债券业务,强化私募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继续强化辖区市场热点问题和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我国金融业逐渐形成了多元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和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对现行分业监管框架带来重大挑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表示。
吴焰建议,推动监管规则统一,营造统一的金融市场环境。对服务功能类似、法律关系相同的金融服务,统一各类型机构在准入门槛、服务范围、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消除由于机构性质不同产生的监管差别,降低监管套利空间;并适时推动监管机构统一,提升综合金融监管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表示,应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借鉴国际成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框架,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要加强金融监管法治建设,制定金融监管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活动底线,进一步释放金融机构的发展活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戴晓凤建议,首先,在明确金融发展方向的情况下,监管制度的改革要立足于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构建监管制度;其次,实现金融监管模式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并按功能监管要求建立监管体系;最后,根据金融市场的分层,划分并规范中央与地方的监管职责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