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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委员:中国宗教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
2016-03-08 21:40:00
 

  中国五大宗教界部分人士在全国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宗教管理更加法治化,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断增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8日在河南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中国宗教工作实现了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的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说,佛教戒律要求佛教徒“不犯国制”,即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佛教要得到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顺利开展对外交流等事业,要以法律和制度为依据。

  他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宗教法治化进程,将内部的戒律清规同现代社会的法律及管理制度相结合,同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道教主张‘先修人道,再修仙道’,修人道首先要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说,道教界非常重视增强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强化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也是中国伊斯兰教界的重要工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郭承真说,自1996年以来,中国伊协通过开展模范清真寺评比等活动,引导穆斯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郭承真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些年很多农村穆斯林人口进入城市。但由于法治意识淡泊,少数穆斯林不时因经济利益与他人发生纠纷。经过耐心的宣传教育,穆斯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刘元龙说,中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促进了宗教事业发展。他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应依法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界的社会行为,使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

  “宗教活动与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宗教发展的必由之路。”刘元龙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说,宗教界的法治意识增强,也重视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宗教事务条例》较宽泛,应在宗教财产、场所管理、教职人员有关规定等方面进行细化,增加可操作性。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告诉记者,十多年来,国内出现了各宗教人口流动加快等一些新情况,《条例》需要与之相适应。有关部门开始着手修订《条例》,已形成初步文本,正征求党政机关和有关学者的意见,特别是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意见。 (记者朱小龙 侯丽军)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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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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