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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天”就业仍面临歧视 法律救济机制亟待完善
2016-03-08 00:04:00
 

“半边天”就业仍面临歧视法律救济机制亟待完善

  中新网北京3月8日电(张尼)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有关女性就业话题再度引发关注。伴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现代女性不得不面临来自职场、家庭的双重压力,而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更为职场女性设置了重重障碍,如何化解这一难题,成为全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

资料图 中新社发 武俊杰 摄

  女子不如男?女性就业遭遇性别歧视

  3月,又进入了大学毕业生求职旺季。每逢此时,女大学生就业遇歧视的问题也会再度引起关注。尽管不少地区都会针对女大学生举行专场招聘会,但“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在北京某高校就读行政管理专业的李诺近几个月来一直奔走在各大招聘会,岗位竞争之激烈远远出乎她的意料,与此同时,来自用人方的“性别歧视”也让李诺不满。

  “学我这个专业的女生比较多,原本以为女生做行政更有优势,但是面过几轮试以后却发现用人单位更青睐男生。有几次群面过程中,很明显是女生的表现都优于男生,但是最后被录用的还是男生。”李诺告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自己和室友已经有过不少次“陪跑”经历,很是无奈。

  李诺的遭遇并非个案。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研究报告就指出,在使用相同简历情况下,男性大学生接到面试通知的次数比女性高42%,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严重。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今年1月发布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也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结果显示,在毕业生毕业时的“落实率”上,男性高出4.8个百分点。另外,从2015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来看,男性比女性平均高出553元。

  针对这一现象,在北京某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也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企业招工的确更倾向于男性,她说,“以行政岗位为例,以往女性从事该工作的居多,但是现在企业更乐于招聘男性,除了考虑到用工成本外,男性的身体状况也优于女性,这是不可否认的差异。”

资料图

  职业发展障碍多 生育问题成“拦路虎”

  除了求职过程中会遭遇“不公正待遇”,女性在进入职场后同样要面临巨大的生存和竞争压力,而生育问题是她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在北京某教育培训企业工作的徐甜甜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感慨说,在职场上女性想取得和男性一样的成绩,要付出更多代价。“以我自己的工作为例,平时工作强度大、加班多,作为女性,我首先在体力上就处于劣势。另外,平时还要分散精力料理家务,不过最大的职业发展障碍还是生育问题。”

  徐甜甜参加工作已有5年时间,2015年她与丈夫结婚,但是至今没有把生育计划排上日程。“虽然父母一直希望我们尽快要孩子,但是因为怕影响工作,所以没有考虑。”

  徐甜甜说,自己两年前跳槽到现在的单位,因为是私营企业,老板对女性职工的要求相对较严苛,“周围不少同事入职前几年都不敢生孩子,这似乎成了不成文的规定,有些怀孕的员工被调岗或者被‘边缘化’,虽然大家知道这种所谓的‘规定’不合理,但是也不敢有怨言。”

  “职场女性面临的最大矛盾就是,职业上升时期与女性最佳婚育时期重合度高,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两方面重压下很难取得平衡。”在北京某杂志社工作的白领汪宁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也道出了作为职场女性的无奈。

  与徐甜甜不同,28岁的汪宁虽然未婚未育,不用顾忌来自家庭的压力,但是她同样也有自己的困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未婚未育的女性更担心遭遇职场歧视,用人单位会将这样的女性视为‘不稳定因素’,其在职场的竞争力也随之被大大削弱。这样看来,无论是生育还是不生育都会影响职场女性的发展。”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

  维护“半边天”职场权利 亟需完善法律救济机制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已经达到45%。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社会中,性别歧视的问题却常年困扰着职场女性,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成为全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女性就业面临的障碍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社会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很多企业在当下的环境里,做到完全没有性别歧视很困难,且“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观念也一直在影响着女性的就业。

  “但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者就业权利的保护,尚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法律文本多是原则性的,因此落实情况不佳,一旦女性就业遇到歧视,没有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去依照执行。”

  常凯强调,目前女性就业维权案例甚少,成功的更少,维权难最主要还是因为法律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救济途径不完善。女性遭到就业歧视怎办么?针对类似问题,应该将具体的法律条款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另外,常凯认为,目前现有政策配套不足。他表示,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其要休产假、哺乳假等,这必然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而如果让企业完全承担也存在困难。“从保护女性就业角度出发,政府应当给予企业一些相应补助,同时在社保、生育保险等领域增加投入,具体细化措施还需要研究。”

  “此外,工会组织也要发挥作用,维护女性权益,不要只成为‘走过场’的摆设。”常凯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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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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