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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前夕西宁近百名妇女向家暴说“不”
2016-03-07 19:58:00
 

三·八前夕西宁近百名妇女向家暴说“不”

图为反家庭暴力法宣讲现场。张海雯摄

图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张海雯摄

图为居民正在阅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张海雯 摄

  中新网西宁3月7日电 (张海雯)7日下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社区,给近百名市民宣讲《反家庭暴力法》,在妇女节来临之际,让广大市民学习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家暴说“不”。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共六章38条,明确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这也是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的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当天下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5位法官走进西宁市城东区夏都花园居委会,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专题讲座。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静萍详细向居民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法规常识,解读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责任处罚,以及社会治理,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当讲座开始,李静萍询问居民是否知道《反家庭暴力法》时,现场无一人吱声。李静萍说:“普及率要比想象中的差,且他们(居民)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和学习积极性不是很高,宣传普及任重而道远。”会上,李静萍拿身边发生和接触过的真实案列说法,希望居民在听过之后有所感触,从而让居民能够更多的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反家庭暴力法》中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一说到家庭暴力,首先想到受害者是女性,而且只发生在两夫妻间。”夏都花园居委会辖区居民秦国君说。而这次宣讲也让她对家庭暴力以及如何向家庭暴力说“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设立法律维权咨询台、给居民发放反家暴倡导书、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等宣传资料,让居民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李静萍也希望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曾经受过家暴的人们能够学法、用法,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权益。(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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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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