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3月7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7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强湿地保护,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湿地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贵州省副省长刘远坤担任。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1公顷湿地可净化100公顷农田径流中过剩的氮和磷。湿地也是“淡水之源”,中国湿地维持着约2.7万亿吨淡水,占中国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的96%。
地处云贵高原的贵州,喀斯特地貌广泛发育,因此以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为主的湿地资源尤其珍贵。专家表示,因特殊的生态区位,贵州的湿地系统对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具有不可忽视的生态屏障功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是“两江”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
截至2015年,贵州建立湿地类型和湿地相关的自然保护区20处,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32处,初步构建起贵州湿地保护体系。
贵州对湿地保护也进入了法制化轨道。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每年10月的第三个星期为贵州湿地保护周,凡破坏湿地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捡拾或者破坏野生鸟卵等行为,都将被处以100至5000元(人民币,下同)不等的罚款;严重破坏湿地的行为,最高可以罚款5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湿地保护方面的工作,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湿地保护委员会。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等12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其中。
专家表示,此举将推动贵州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