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
在新法中,从行为类型来看,除了身体暴力,明确包括精神暴力,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内容。该法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上述人群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法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暴法规制。
针对此次反家暴法实施,网易新闻特别发起一项针对反家庭暴力的问卷,问卷发出五天共有30862人参与。
结果显示,64%网友不知道这部即将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在哪些关系构成家暴问题中,绝大多数网友了解父母、子女等常见家庭成员关系上发生的暴力侵害属家暴范畴。有38%网友误认为合租室友这种关系不在家暴范围,分别有14.9%和15.2%的网友认为前配偶和亲寄居亲朋家不算家暴范畴。事实上,这三种关系也在此次法例中纳入反家暴法范畴。
调查显示,有63%网友表示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或对他人施过家暴。网易新闻问卷中显示,法例出台后如果遭遇家暴是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仅有24%的网友表示如果遭遇这种情况会报警,而分别有约有50%的网友表示会想家人朋友求助或碍于面子、隐私等默默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