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袁英摄
中新网上杭2月27日电 (陈立烽 袁英)26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被告人刘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一案,法院联合县纪委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邀请国投公司、供电公司、城市建设发展公司等本县国企两百余名干部旁听,“零距离”接受反腐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和街心花园人防工程、紫金南路广场人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审批或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工程发包、监督、验收结算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人防工程承建商、房地产开发商所送的贿赂款共计10万余元;借“跑项目”名义两次挪用人防办账户内人民币共计2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不认真核实,未对防空地下室进行核实、验收,导致少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160万余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案件主要围绕犯罪情节和量刑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旁听的国企干部纷纷表示亲身参与庭审现场,以系统行业特点的身边事为警示,教育意义深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