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连续两月上“排污黑榜”,个别“排污值”严重超标
甘肃多家污水处理厂反成“排污大户”
业内人士:除生存困难、盈利能力弱等客观原因外,不排除个别企业“故意”排污
兰州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已经连续两月排在了超标排污企业名单的首位。2月22日,在甘肃省环保厅公布的《2016年1月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污企业名单》中,夏官营污水处理厂的氨氮超标排放累计达9天,而上个月(即2015年12月)的排污记录也达到9天。
“虽然,排污时间有间隔,但都是氨氮超标排放1.02倍,这是处理能力有限,还是故意为之?”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测人员发出如此感叹。虽然,因排放指标不合格、身为“清道夫”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反而成为“排污大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多有发生,但来自夏官营污水处理厂的一些“蹊跷数据”,还是令有关检测人员唏嘘不已。
在甘肃省环保厅通报的14家超标排污企业中,污水处理厂有5家,其中兰州市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和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等企业都是连续两月“上榜”。此外,一些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值”严重超标,其中,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最大超标4.12倍。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污水处理厂生存困难、盈利能力弱、提标改造投入大也是造成不能达标排放的客观原因。此外,不排除一些污水处理厂人为降低标准,“故意”排污。
据甘肃省住建厅统计,目前全省各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8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91.33万吨/日,平均运行负荷率不到60%,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75%。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去年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配套管理网络覆盖率不高,污水不能全收集的问题,全省城镇近一半污水还处于直接排放状态。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污水处理厂接连成为“排污大户”,也与普遍存在的资金困境有关。通常,污水处理费涵盖在居民自来水费中,上缴地方财政。政府直接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每年根据运营情况申报所需费用。由政府采取PPP模式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则由地方政府按照既定合同拨付费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存在拖欠污水处理费的现象,有些地方甚至拖欠长达数年。业内人士分析称,一些污水处理厂也有“故意排污”的嫌疑,目的是向政府施加催账“压力”。
让污水处理厂退出“排污黑榜”关键还需彻底理顺管理体制。有关人士分析称:“目前污水总量由水利部门管理,污水处理厂由城建部门建设,排出的水达不达标由环保部门负责,多头监管极易造成扯皮推诿。”(记者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