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不听组织劝阻 执意大操大办乔迁宴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双河镇双河村村委会主任龚昌琼违纪问题剖析
2015年4月,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双河镇双河村村委会主任龚昌琼因执意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礼金而受到处分。尽管此事已经过去快一年的时间,但在当地仍是村民干部茶余饭后的话题。
2014年2月,龚昌琼夫妇在本村二组开工建设新居,经过8个月施工,一栋三间三层砖混结构的民居在当年10月建成,煞是引人羡慕。龚昌琼夫妇自是喜不自禁,又是选日子、定厨师,又是通知亲朋好友,准备在乔迁之际大宴宾客,风风光光办一回。
12月31日,双河镇党委、政府闻知此事,立刻安排镇纪委领导和联村干部约谈龚昌琼,晓以利害,提出要求,制止其大肆操办乔迁庆贺行为。
组织的提醒劝诫被龚昌琼当成了“耳旁风”。2015年1月31日,龚昌琼以丈夫执意要办为由,在新居举办了乔迁庆贺活动。期间,设宴37桌,收取村民赠送礼金1.955万元。
双河镇纪委调查认为,龚昌琼不听组织劝阻,执意大肆操办乔迁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了不良影响,构成违纪。2015年4月15日,双河镇党委给予龚昌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敬畏的戒尺,是立身做事必须坚守的底线。家事要办,也不能破纪;家人意见要听,也不能无原则;个人的动机再强烈,也不能视纪律为无物。什么时候都要牢记严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龚昌琼违纪事实告诉我们,还是少一些“任性”“执意”,多一点“敬畏”“戒惧”,个人、家庭的“风光”才会回归本真,恒久绵长。(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