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2月25日电 (李姝徵 施坚轩)上海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试行合适保证人制度。2015全年,沪检察机关已对50余名涉罪情节较轻但无法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
记者25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项制度创新已取得良好效果,5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无一妨碍诉讼或重新犯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近年来,沪检察机关针对涉罪情节较轻可适用非监禁刑,但无法提供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对其试行合适保证人制度。即检察机关为其选择观护基地负责人、社工等担任其取保候审保证人;并负责诉讼期间的观护帮教,创造取保候审条件。
记者当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闵行、徐汇区检察院已全面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此举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
另据最新官方统计显示,2015年上海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人460人,人数同比下降23.5%,逮捕率下降7.2%;起诉成年人589人,人数同比下降24.7%,起诉率同比下降6.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