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务员主管部门18日公布的公务员违法兼职数据显示,各机关审认违法者近800人,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惩会”惩戒,有近30人予以停职。至2015年10月中止,计有39名高阶公务员或地方首长面临弹劾。
台公务员主管部门2015年发现公务人员违法兼任公司或商号负责人,实际参与经营或领有报酬者,属情节重大、应停职者计约百人;政务人员、简任常任人员及地方民选首长等约50人,应送请监察机构审查。
“公惩会”公布2015年6月12日到2016年1月31日期间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的议决案件约有445案。其中如果是案情单纯,无实际参与经营,未领取相关报酬者,只是挂名兼任公司(商号)董事、负责人者,多受申诫处分。(记者何自力 柳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