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饭店在春节停业期间,进入饭店偷盗了少量现金及手机等电子产品,并“破坏”了摄录设备,企图销毁证据。
2月13日傍晚,在西青杨柳青镇经营某饭店的江先生从老家返回饭店,发现屋里一片狼藉,二楼窗户大开。经江先生清点,发现丢失少量现金及手机等电子产品,损失价值2000余元。江先生推测:春节期间,他关店回老家后,可能有窃贼进入饭店偷盗作案。于是,江先生报警。案发后,公安西青分局杨柳青镇镇东派出所派员展开调查,调取了饭店的监控录像设备,发现摄像头及电脑硬盘不翼而飞。经寻找,民警在附近一垃圾桶里发现摄像头及电脑硬盘。民警还原了视频,并请江先生一起辨认,确认嫌疑人就是江先生的邻居李某。警方及时控制李某。经审查,警方掌握:李某曾因入室抢劫罪被依法处理。刑满释放后,李某从河北省老家到天津打工,后在江先生经营的饭店附近一家店铺务工。李某经常找江先生一起喝酒。春节前,李某获知江先生要关店回老家过年的信息,便预谋作案。2月11日凌晨,李某进入江先生的饭店,偷盗了少量现金及手机等电子产品,后“破坏”摄像头、电脑硬盘,并把摄像头、电脑硬盘扔进饭店附近一垃圾桶里,企图销毁证据。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