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馋,无证持枪去狩猎,结果误伤好友致其死亡。经福建省政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荣维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今年5月24日,张荣维与几位好友相约去附近山林狩猎。在寻找目标期间,张荣维发现猎狗与一只野猪在草丛中撕咬,便瞄准野猪开了一枪。在换上子弹后,张荣维见芦苇丛还有动静,以为是野猪没死,于是朝芦苇丛补开一枪,随即却发现击中的是同行好友宋某。张荣维立即抱起好友寻求救治,但已回天乏力。
经鉴定,宋某系被霰弹枪射伤后致血气胸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张荣维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谅解,遂作出如上判决。
(邓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