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有话要说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长假,个别单位用“值班”的说法来代替“加班”,在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岗位的员工,应有的“加班费”成了空中楼阁。比如,郑州某环卫工人透露,他和工友连续15年春节上班,都没有加班费;安徽某企业员工被安排春节“值班”,也从来没拿到过加班费。
把“加班”说成“值班”,这充其量只能算是“文字游戏”,法定的加班费不见踪影,则足见“东家”的任性。如今这种企图瞒天过海的行为被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需要为劳动者“撑腰”,第一时间派人调查,及时纠正。而且,节后还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类似“以值班代替加班”的做法,就要即刻整改,为劳动者发放应有的报酬。
春节本来应该是全民放假的日子,在这样的时间里仍然要上班,足见其工作之重要、不可或缺。无论环卫工还是企业员工,对于加班费被克扣隐忍不言,往往是因为他们是单位里的弱势群体,话语权很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监管部门不对“东家”做出处罚,那么“加班变值班”就可能由“潜规则”变成明规则。
要避免这种情况,一方面要靠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及时发声,另一方面,也要劳动者勇敢地维护自身权利。很多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被侵害“无动于衷”,也是因为对法律了解不够,对于像“加班变值班”这样的事,觉得见怪不怪,觉得为这一点钱与单位翻脸不划算,这点损失“也能忍”。
事实上,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值班”的概念。职工遇到用“值班”与“加班”偷换概念打擦边球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同时保留好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自己到岗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
犁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