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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要用好“尚方宝剑”
2016-02-07 14:24:00
 

  本报评论员潘洪其

  按照某种不成文惯例,中央和各地方许多工作都要赶在春节之前完成,或以明显进展暂时告一段落。河北省日前宣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河北省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线索已办结21批2287件,其中责令立即改正306起,关停取缔161家,停产整改113家,限期整改118家,立案处罚113家,查封扣押32家;约谈34起,责任追究119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9起,行政拘留29人。

  以办结群众举报环保问题线索21批2287件的清单,河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社会公众作出一个初步交代。这也是上月初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开展现场督察以来,取得的一个初步成果。在此基础上,中央环保监察制度需要积极总结经验,探索更加有力有效行使环保监察职能,推动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目前,环保部在全国几大区域设有环保督查中心,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则是根据去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而成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省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督察,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等。从环保督查到环保督察,从前者以环保部派出机构的身份主要检查生产者,到后者以中央专门机构的名义督察省级党委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中央环境治理的一个重大改革方向——给地方党政领导戴上“生态紧箍咒”,让环境问题与政绩挂钩,将环保事业从地方保护主义的围困中解放出来。

  中央环保督察试点为何首选河北?近年来,河北成为华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空气污染的重灾区,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格局中,河北省内众多钢铁、水泥、重化工企业长期形成的高能耗、高排放生产模式,成为京津冀“环境治理一体化”的巨大障碍。在河北省打响中央环保督察试点“第一枪”,对其他省份而言,既有不可多得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记取,也可形成改进和加强环境治理工作的巨大压力。

  中央环保督察组此次出手不凡,进驻河北即约谈省委书记和省长,这是此前环保部几大环保督查中心不可能触及的层面,显示了中央专门机构非同一般的级别和权威。省委书记和省长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责任和压力,必然将工作任务和压力逐级部署、传递到相关职能部门,最后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企业。河北省要求各地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对问题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党政官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之所以有如此治理和追责力度,与中央环保督察形成的“高压”密不可分。

  按照规定,中央环保督察结果将向中央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移送,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相当于国家环境治理中的“中央巡视组”——手持“尚方宝剑”的中央巡视组完成对省级单位的巡视后,往往会揪出一批腐败大案,可以期待,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对某个省的督察后,也可能揪出一批环保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案件甚至腐败案件。中央环保督察要用好用足“尚方宝剑”,自上而下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责任追究,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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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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