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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副省长刘志庚涉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02-04 22:03:00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刘志庚简历: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1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 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 广东省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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