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2月4日电 (蔡敏婕 粤民宣)广东将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广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张东霞4日称,广东省政府出台首个医疗救助文件,今年将投入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实行医疗救助,减轻困难民众医疗费用负担。
传统上的医疗救助,大多是事后救助,困难民众凭借医疗费用单据到民政部门申请,逐级审核审批,程序繁琐。不少困难民众因为无法承担住院押金和垫付的医疗费用而住不起院。《实施意见》首次规定,免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押金,让最底线的困难民众可以直接住院,看得起病,“零门槛”接受医疗服务。
广东医疗救助制度始于2000年,目前已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
今年1月13日,广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首次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介绍,《实施意见》不仅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救助范围,而且将广东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从支出来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且家庭财产总值低于当地规定上限的,都可以得到救助。
骆招群称,今年上半年将出台《广东省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指导各地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同时,探索政府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的新方法,今年粤东西北地区医疗救助水平要达到内地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要达到内地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