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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致函法院为嫌犯求情:为社会稳定从轻处罚
2016-02-03 09:31:0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张“求情函”在网上引起关注,而之所以如此吸引大家,是因为这张“求情函”由政府发出,要求法院对嫌犯从轻处罚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事件呢?

  2014年11月,江西省进贤县文港镇的毛笔个体户徐某等人,因故意毁坏北京市树人文化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财物,被警方刑事拘留,几天之后取保候审。本周一上午,该案在进贤县法院开庭审理。而就在开庭前,这张带着文港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函件被送到了进贤县法院。

  在当天的法院庭审中,徐某当庭认罪致歉。法院未当庭宣判。而对于这张“求情函”,进贤县委宣传部表示,县政法委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将依法依规处理。那么,镇政府为什么要给嫌犯求情呢?公权干预司法的背后是否隐藏其他问题?对此,记者专访了时任文港镇党委书记晁兴华。

  晁兴华,2014年6月出任文港镇党委书记一职,现已调任。这份镇政府发给法院的“求情函”,就是在他的授意下盖的章。该函件中称“11·22案件引起了文港制笔行业及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维护行业稳定,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特请县法院对徐某从轻处罚。”

  晁兴华说:“在任职时,就让他已经盖了章,盖章因为当时让毛笔协会的人把函件可能就交给了家属,当时没有第一时间给法院,因为有一个程序吧,在法院判决之前交。大概是在半个月之前左右交给法院的。责任是我的,责任是我的。有一个大背景,因为当时为了维稳嘛,当时情况比较复杂。”

  什么样的一个案件,竟然需要镇政府发函为被告求情?这起案件又为何会影响行业稳定?

  公开资料显示,进贤县文港镇是闻名遐迩的毛笔之乡,被誉为“华夏笔都”。当地有相当比例的个体户以组装销售毛笔为生。然而,树人公司来到当地以后,其生产加工和采购的模式,对当地以徐某为代表的毛笔组装个体户,带来了很大冲击,晁兴华说,一开始公司采取了“公司+农户”的方式进行大量收购。当时有5个群体,一个是做笔头的,还有毛商,提供毛笔头原材料的,一个做笔杆的,还有组装的,以及经营的。当时这一块就是对组装个体户冲击非常大,对徐某这一块搞组装的功能,把笔头和笔杆组合在一起冲击非常大。因为他大量收购笔头越高,笔头价格陡涨。因为购买不到笔尖,笔尖涨价了,原材料也涨价。

  而树人公司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来到当地开展业务之前,毛笔头的价格相对较低,他们公司的收购提高了原材料价格,引发了和毛笔组装个体户的矛盾。矛盾最终引发冲突。据检察院透露,2014年11月22号,约两百名文港镇毛笔个体户以树人公司垄断毛笔制作材料为由,到公司内讨要说法。此间,双方发生了冲突,被告人徐某等人进入办公楼,并损坏摄像机等财物。

  其实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过文港镇树人公司和当地制作毛笔的个体户之间的纠葛。而去年7月份,一些与树人公司签订合同的加工户,以该公司涉嫌垄断将其诉至法院。晁兴华告诉记者,由于涉及的加工户比较多,由此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已有不少人向政府反映,政府方面也没少和双方进行沟通。晁兴华称,怕上面两个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引发更加严重的问题,“出于维护社会和行业的稳定的考虑”,他才授权向法院发了一个“求情函”,请求轻判犯罪嫌疑人。

  晁兴华说法院被判过程当中,很多组装工人也是有意见,他们群情激奋提出协会一定要出具联名求情,后来觉得他们的力量不够,以组织名义出面更好。就跟他说,他说可以,就写一个嘛。求情函也无所谓,叫求情函,也没有命令的口气,还是以请求的口气,考虑到行业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者“以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都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自己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晁兴华也承认的确是做错了。

  晁兴华承认自己是脱不了干系的,主要责任在自己。法律法规他也看了,对他的通报批评是必须的。他同时表示这也是对他和所有基层干部的一个提醒。出发点再好,都不能这样干。

  但是树人公司刘姓负责人则不这么认为。这位刘姓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真要维稳,那就依法治国,谁犯了错误就依法惩处。

  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表示,对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法院将不受任何干扰,依法公正进行审理。而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政法委已经对“发函”事件进行了调查,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详细处理意见将尽快发布。(记者王逸群)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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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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