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前期的市场热潮,O2O行业正面临着分化,随着投资人趋于谨慎,烧钱补贴模式逐渐冷却。《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商业模式可行的O2O项目正逐渐形成寡头垄断,缺乏用户黏性的项目则在补贴退潮后面临无钱可烧的尴尬。不过,目前一些体制机制的障碍仍成为O2O行业发展的梗阻。专家指出,应提高政策宽容度,并加强基础性服务,多措并举促进O2O产业健康发展。
烧钱模式须击中市场痛点
O2O项目一度是投资人青睐的对象,一个O2O项目的崛起也往往伴随着资本力量的深度介入。比如此前的互联网约租车行业在起步阶段,都是从极具吸引力的补贴开始的。而外卖O2O、洗车O2O、美容O2O等,无一不是通过减免、优惠等模式进行应用推广。
不过,2015年下半年,“资本寒冬”使一些项目无奈倒闭,O2O“烧钱”模式也引发业内质疑。比如,2014年完成A轮融资的一些创业企业,其中不少已经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让市场惊呼“泡沫破灭”。
“此前不少O2O项目都依靠着投资人的资金投入,通过用户端的补贴来争夺市场,一旦补贴下降甚至停止,项目就面临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上海原子创投投资经理卯升晔说,2015年下半年以来,伴随着一些此前被炒得火热的O2O项目的破产,投资人也逐渐趋于理性,对项目的选择不再是一拥而上,而是有所甄别。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随着行业的发展和自然淘汰,一些领域已形成O2O巨头,盈利模式日渐清晰,市场格局趋于稳定。如在网络约租车领域,滴滴出行和优步已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在“上门按摩”“上门烧饭”等领域,许多企业在“烧钱无数”之后,最终难以取得规模化扩张而盈利困难,最终退出市场。
在专业风险投资人看来,O2O领域的烧钱大战,本质上并不是烧钱补贴用户,而是花钱教育消费者,培养消费者的行为习惯。“烧钱的目的应当是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如果在补贴退出之后,消费者依然使用该O2O平台,这种商业模式则被证明是成功的。”卯升晔说,约租车和外卖O2O显然都是目前最成功的实践之一,现在滴滴等打车软件的优惠已经很少,基本已经取消了补贴,但是出门使用打车软件已经成为很多用户的行为习惯,这样的钱烧得“值”。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其它领域的O2O项目一旦离开补贴,就面临用户流失的风险。比如洗车O2O,就属于用户黏度不高的行业,很多用户都是冲着优惠和补贴去的,“不管怎样的O2O,根本上来说都是要解决用户所面临的现实痛点,仅仅通过补贴来吸引用户并非长久之计。”卯升晔说。
O2O行业体制机制梗阻犹存
除市场规律发展方面的问题,O2O行业还面临着制度困境和创新梗阻。
新商业模式和旧有规章制度发生冲突,而管理上的宽容度并不充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说,以网络约租车为例,通过用户网上发出请求、平台司机接单的方式匹配市场供需,这与传统的政府部门发放牌照、乘客路边招乘车的商业模式有本质区别,按照现行规定,网络约租车都处于不合法状态。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5月淘宝网开通北京、上海等18个省市、600多家医院门诊、7万多名专家的预约服务,开通次日北京市卫生局就提出异议,表示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未与任何商业网站有预约挂号合作,也不允许任何网站、组织和个人对其进行商业利用,随后该服务在北京地区关停。
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不足,也对O2O产业进一步发展形成障碍。百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林莉告诉记者,O2O平台上往往入驻了大量传统商户。一般来说,平台会有对这些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环节,但由于相关信息不透明,平台对于商户所提供的工商注册、卫生许可等文件无法查验其真实性,导致在一些平台上存在虚假商户,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政策宽容”是创新土壤
业内人士认为,O2O产业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应将发展O2O产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多措并举促进O2O产业健康发展。
——提高政策宽容,允许市场试错。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在过去二十年间发展迅猛,成为与美国比肩的互联网大国,一方面是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另一方面也与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有关。对于O2O行业的创业创新来说,政府的一些“禁止”“叫停”的规定,很可能将行业的发展扼杀在起步阶段。
傅蔚冈认为,对于O2O新商业形态,政府应该予以其足够的生长空间,对于行业发展应保持足够宽容,但对诈骗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需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政府应提高决策科学性。黄林莉认为,互联网行业改造传统行业,难免触动传统利益。类似网约车的复杂情况在医疗O2O、物流O2O等领域都有可能出现,这就需要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通过科学的民意调查和论证研究,得出更全面的结论,也给政策制定者提供更可信的决策参考。
——加强基础性服务,有序推动政府数据开放。业内人士认为,大量的企业信息实际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如果创业企业需要自己获取这些数据并进行审核,是对已有资源的浪费。黄林莉认为,像百度外卖这样的O2O平台为审核商户资质,需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如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对于节省社会成本、促进行业发展将意义重大”。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实体商户负有查验审核的责任,在O2O模式下,这些商户依然存在,依然经营着同样的生意,接单方式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审查商户的责任完全由政府转换到了互联网平台,政府依然需要做好基础性的服务,促进O2O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