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盯住“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过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张健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张健在2012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深圳市某教仪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所送“红包”礼金共4万元。张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述平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8月,彭述平在厦门市参加公务活动期间,私自驾驶该公司公务用车陪同家人到鼓浪屿等景点旅游;2015年2月15日(春节前),彭述平在没有公务安排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该公司公务用车回湖北省荆州老家过春节。彭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费用被收缴。
3.清远市阳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海青挥霍公款用于私人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9月,黄海青在周末或节假日回清远市佛冈县老家期间,先后7次违规用公款宴请与公务无关的老同事和朋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海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4.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或现金问题。经查,该中心成立起两年多时间里,没有及时足额上缴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利息收入,并违规套取公款,在元旦、春节前夕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购物卡或现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中心副主任金群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5.罗定市附城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1月18日,附城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与罗镜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他人员共59人,借参观学习之名,在附城街道办饭堂公款吃喝,违反了不准同城超标准接待等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附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卢录明,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周鸣,纪工委书记彭健波,罗镜镇党委书记叶长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附城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伍荣朝,党政办主任谭晓微,罗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沓世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