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年内在10省3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防范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快速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公正快速地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亿辆,驾驶人近3.2亿。未来10年,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公安部、中国保监会经过多年实践,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时间大大缩短,处理效率明显提高,给当事人带来了便利。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和便民服务的能力,两部门在总结城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这一成熟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
据介绍,2016年,改革试点将首先在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市和包头、珠海、西安等3个城市开展。在试点省市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理,可通过移动网络平台(手机APP)实现交通事故在线处理,也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处理。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在分步、分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形成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工作模式,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效率,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邹伟、贾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