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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企业“走出去”要与所在国合作应对安全风险
2016-01-26 20:04:00
 

专家:企业“走出去”要与所在国合作应对安全风险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特别助理李伟在论坛上接受媒体采访

  中新网1月26日电(产经频道 宋亚芬)自从2002年中央十六大提出中资企业“走出去”概念以来,已经经历了13个年头。商务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累计对外非金融类投资8600多亿美元;累计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近1.6万亿美元;累计对外输出劳务人员800多万人。中国企业已经进入了全新的资本输出和产业输出阶段。

  然而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国际安全环境的瞬息万变,不但影响着境外中资企业的发展利益,更给我们造成过巨大的财产损失以及痛失亲人的惨痛经历。“海外安全”已经成为每个“走出去”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

  在25日举行的“境外中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与应对高峰论坛暨2016年一带一路、世界风险地图发布会”上,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特别助理李伟接受中新网产经频道采访时表示:“企业走出去要避免不可控的安全风险,因为一旦发生冲突,是不可能靠企业的力量去解决的。所以要规避不能掌控的安全风险。此外,还要学会评估风险和应对风险。不能一风吹草动就不愿出去。”

  李伟还表示,除了政治风险,经济利益冲突的风险也是企业应考虑的。“一带一路”提出一个非常好的理念,共商、共建、共享。企业走出去一定要与所在国共同发展,共同应对安全风险。“独自面对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和成本都很高,所以一定要有一个合作应对的理念。”

  中石油是我国最早走出去的一批中资企业的重要代表。截止2011年,中石油海外油气作业产量当量超过1亿吨、权益产量达到5170万吨,高质量建成“海外大庆”。 截至2016年1月25日,中石油已连续1568天未发生社会安全亡人事件。

  谈到成功的经验,中石油外事局副总经理王洪涛认为,除了进行风险预防和控制,也要不断融入当地社会,力争成为当地国民企业。“能够与所在国政府、部落、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可以为项目运营提供安全的大环境,有效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企业走出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信息和发布预警机制无疑是必须的。但国际形势瞬息万变,当遭遇突如其来的灾祸时又该如何紧急应对?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就曾在喀麦隆遭遇绑架事件。谈到成功处理此类事件的启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许江龙表示,处置绑架事件基本原则就是一定要保证被绑架者安全。其次,一定要积极寻求政府支持,企业之间、项目之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信息和发布预警机制。另外,还要加强与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合作,有效地利用专家资源应对突发事件。(中新网产经频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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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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