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四站等11家食品检测机构,抽检了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配制酒、膨化食品、食糖、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8类586批次样品,结果显示,575批次样品合格,11批次样品不合格。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样品名单
二氧化硫不合格:天津三星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白瓜子(2015-9-30、计量)
酒精度不合格: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7%VOL白果酒(2015-8-17、15mL/支×36支/盒)
标签不合格:天津尚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2015-10-9、200g/袋),天津九品莲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盐味精(2015-10-19、360g/袋),天津市天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萨卷(2015.11.03、108g/袋),天津欧蒂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2015年10月27日、45g),天津市艾诗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2015.10.25、20g/块),天津市金谷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巧克力(2015.9.23、15g/支,2015年10月18日、12克/块),天津市同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可可脂黑巧克力(2015.8.22、55g×12块/盒),天津市芙烈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代可可脂巧克力(2015/09/12/A1、40克/盒)